飞灰为什么不准跨省处理?
人民网南京1月16日电(耿志超)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的重大要求,但目前全省普遍对固体废物中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关注度不高,存在处置现状不明、处理能力不足和监管不到位等现象,对此,江苏省政协委员、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建议,应参照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明确由一般工业固废主管部门主导建立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实现全过程规范处置。
据了解,一般工业固废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 5086)及《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5555)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其类别较为复杂,处置难度较大。
以无锡市为例:2017年,该市一般工业固废总量为1029万吨,其中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891万吨,城镇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泥69万吨,其它类一般工业固废69万吨。目前,除了其它类以外的一般工业固废基本能够得到规范处置。其它类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比较分散、组分较为复杂,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边角料、塑胶橡胶废料、电子废料、纺织废料、汽车修理废料、废纸、废包装、中药废渣等,很多企业反映“埋不了、烧不掉、没人要”等情况,长期堆积,占用了仓库、厂区,不仅影响日常生产,影响环境,还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
宋如亚认为,目前,工业固废处置涉及环保、工信、发改等部门职责,但实际情况是环保部门更多的关注危险废物处置,住建部门关注生活垃圾处置,工信部门关注企业生产,商务部门关注高附加值可回收物处置,对一般工业固废没有明确的监管体系,从而导致监管失位,存在环境风险。同时,由于未建立专门的收运处理体系,给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带来冲击。很多工业企业普遍将一般工业固废中的其它类固废混入生活垃圾,依托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施处置。加之,其处置利润低,回收价值更低的一般工业固废很少问津。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一般工业固废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的量,一般城市达到2%~5%,部分城市超过10%。例如:常熟市2017年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80.3万吨,一般工业固废混入处理量约14.6万吨、占到18%,导致常熟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且缩短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使用年限。目前部分生活垃圾烟气、飞灰等排放不达标,很大原因是焚烧厂混入了一般工业固废所致。
为此,宋如亚建议,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遵循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路径,切实减少工业固废的产生,鼓励企业建设固废自行利用和处置设施;参照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明确由一般工业固废主管部门主导建立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实现全过程规范处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规划,积极拓展处置渠道,配套处置设施,增强固废处置综合能力;严格落实进口废物“减存量、控增量”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大力削减进口废物量;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收费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探索优化以环保、节能指标为主要依据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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