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隆博麒固废处理官网!

     正规环保手续固体废物处理、废品回收是我们的核心业务.我们采用最先进的分离技术回收有价值的原材料。

固体废物处理服务平台:固体废物处理首页 > 固废处理 > 餐厨垃圾 >

广东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不包括危险废物)

 2015-01-10 22:28     作者:李好 来源: 尚宏环境 本文有1052个文字,预计阅读3分钟

  广东省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

  为规范固体废物(本程序中所提固体废物均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工作职责

  (一)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贮存、处置行政许可和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

  (二)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移入贮存、处置固体废物单位能力核查。

  (三)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固体废物转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工作范围

推荐阅读: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不要觉得企业小就不可能有

推荐阅读:重磅!废铜、废铝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一)省内固体废物转移至省外贮存、处置的审批;

  (二)省外固体废物转移入省内贮存、处置的审查意见;

  (三)省内固体废物转移至省外利用的备案。

  三、工作程序

  (一)固体废物转移至省外贮存、处置。

  1.固体废物转移至省外贮存、处置前,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固体废物(非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合同;

  (2)固体废物接受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产生或收集贮存固体废物的单位应自行提出申请,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自行提出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人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委托书应当具体载明下列事项:

  (1)代理人的简要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职务、电话,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起止日期;

  (4)委托人及代理人签字(章);

  3.省生态环境厅接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是否正确齐备,材料正确齐备应予以受理;

  4.省生态环境厅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商经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必要时征询固体废物移出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后,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移出贮存、处置的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书抄送固体废物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固体废物移出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5.经同意移出的产生或收集贮存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向省生态环境厅领取同意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贮存、处置决定书,并按照转移贮存、处置计划转移贮存、处置固体废物。产生或收集贮存固体废物的单位在实施转移前应登录省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报告转移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时间等情况。

  (二)固体废物转移入省内贮存、处置。5个工作日内产生或收集贮存固体废物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是否正确、齐备否退回申请单位是受理征求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材料补正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复函同意或不同意移出贮存、处置的决定产生或收集贮存固体废物的单位领取决定书20个工作日内45个工作日内产生或收集贮存固体废物的单位登录省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报告转移情况

  1.固体废物转移入省内贮存、处置,必须提供如下材料(一份):

  (1)固体废物转移贮存、处置申请表;

  (2)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合同;

  (3)固体废物转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省生态环境厅在接到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商请移出意见和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征求接受地所在地级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地级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书面答复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将书面答复意见抄送接受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三)产生或收集贮存固体废物的单位转移固体废物至省外利用的,应当在实际转移前将固体废物转移计划、利用合同、接受单位营业执照上传至省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备案,经省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确认后可认定备案。

  四、标准文书《广东省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

  五、附则

  本程序自2020年9月1日执行。

------------------------------------------------------------------------------------------------------------------------

我司专注于工业固废(危废)处理及各种废料和可回收材料废品回收业务,积极拓展市政危废处理业务,配套发展环境工程及服务等增值性业务,充分发挥完整的产业链优势,铸造以废物资源化为核心的全能固废处理服务平台。卓越的固废处理、资源利用及环境工程运营能力造就了我司独具特色的经营模式,可为企业各个发展阶段提供一站式环保服务,专业废品回收公司,与众多的废品回收站联盟,合理废品回收价格,同时为城市废物管理提供全面解决方案。

  

   固废处理专线:18124063909(微信同号)。

本文关键词:『有机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点击本文更多精彩相关内容:

文章源出处: 尚宏环境固废处理平台>固体废物处理首页 > 固废处理 > 餐厨垃圾 > 广东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不包括危险废物)

温馨提示: 感谢您对网站平台的认可,以及对我们原创作品以及文章的青睐,非常欢迎各位朋友分享到个人站长或者朋友圈,但转载请说明文章出处,并请保留链接: http://www.coin21.com/gufei/cclj/631.html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本网站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1501299048@qq.com。